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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林惠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6006502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林惠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2款、第97條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後段規定。
公告事項:林惠雯為本市第二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人員,對所照顧之嬰幼兒摑掌,施以不當管教,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2款規定。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9-23
  • 發布日期: 2017-07-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