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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平價托育及準公共服務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

二、 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3年)」及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

貳、 目的

一、 調節托育費用,提供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市民平價、可靠、普及的托育服務,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

二、 支持父母兼顧就業和育兒,分擔家庭照顧幼童之責任,協助家長解決托育問題,營造有利生育、養育之環境。

三、 透過公私協力維持托育需求供給之穩定性,提高家長送托意願,創造托嬰中心及托育人員之收托機會,並增加平價托育服務可供給量。

 

以下為臺中市平價托育及準公共服務實施計畫及準公共托嬰中心、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相關申請資料表冊下載。

本項業務諮詢:兒童托育科 呂社工師 (04)22289111#37532
「居家式托育服務」業務諮詢:兒童托育科 周約用人員 (04)22289111#37507
「準公共托嬰中心個案審議」業務諮詢:兒童托育科 楊社工師 (04)22289111#37513
或逕洽各區承辦人:張約僱人員#37518(霧峰、東勢、石岡、新社、和平),蕭約用人員#37522(西屯) ,鄭約用人員#37512 (后里、豐原、神岡、大雅、潭子、東區),鐘約用人員#37511(北屯),楊約用人員#37517(北區、西區),張約用人員#37516(大甲、大安、外埔、清水、梧棲、沙鹿、龍井、大肚、烏日),邱委外人員#37510(太平、大里),吳委外人員#37515(南屯、中區、南區)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8
  • 發布日期: 2023-09-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9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