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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廖振志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8010316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廖振志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廖振志為本市00國小棒球隊教練於108年7月11日、108年7月13日及108年7月15日對11名球員(兒少)有連續性體罰管教不當對待行為,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已明顯違反兒少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所稱對兒童及少年不正當之行為。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9-03
  • 發布日期: 2019-08-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