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州鄉公所於108年11月26日修訂「彰化縣溪州鄉婦女生育補助自治條例」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條文。 符合申請資格者,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上限六千元整。 有關詳細補助規定,請逕洽彰化縣溪州鄉公所。 資料維護人員: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 張委外人員電話:(04)2228-9111#3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