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8005960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陳鈺潔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於108年4月1日、4月2日,對兒少有不當對待行為,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已達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對兒童及少年不正當之行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8005960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陳鈺潔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於108年4月1日、4月2日,對兒少有不當對待行為,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已達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對兒童及少年不正當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