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70135575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郭秀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5款、97條規定。
公告事項:107年10月11日對所照顧之幼童有不當行為,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5款規定對兒童及少年不正當行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70135575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郭秀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5款、97條規定。
公告事項:107年10月11日對所照顧之幼童有不當行為,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5款規定對兒童及少年不正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