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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預算書

一、基金來源

(一)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依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6 條之2 規定,公益彩券發行盈餘之獲配機關編製歲入預算者,應以前一會計年度6 月份實際獲配盈餘之90%為基數估算編製之;復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8 條規定,運動彩券發行之盈餘,其10%撥入公益彩券盈餘,並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管理使用。106 年度預算歲入預算之編列以105 年5 月份公益彩券盈餘及運動彩券盈餘估算為10 億3,626 萬6 千元。

(二)本基金孳息收入:464 萬1 千元。

(三)基金來源:以上收入共計基金來源10 億4,090 萬7 千元。

二、基金用途

(一)社會福利支出計畫(含獎補助):為辦理緊急災難救助事項、社會救助事項、身心障礙、老人福利事項、兒童、青少年、婦女福利事項、補助社會福利團體事項,所需經費為12 億787 萬元。

(二)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為執行社會福利相關工作所需專業人力之聘僱費用及其他費用共計3,048 萬6 千元。

(三)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為興建甲興社會福利綜合大樓,及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托育資源中心暨親子館新設空間裝修工程等事項,所需經費為4,104 萬2 千元。

(四)基金用途:共計12 億7,939 萬8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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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9-28
  • 發布日期: 2018-03-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
  • 點閱次數: 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