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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條件查詢

本市現設立有14處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服務對象主要為經濟弱勢個案及家庭。

服務項目:

一、個案工作

    1.經濟弱勢家庭關懷處遇服務
    2.脆弱家庭關懷處遇服務
    3.安置服務(兒童及少年、老人、非老人及非身障者)
    4.重大意外事件及天然災害關懷處遇服務
    5.其他服務
    註: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2條規定辦理委託安置服務。

二、團體工作

辦理支持性、成長性及主題性之團體。

三、社區工作

   1.資源連結及轉介。
   2.社區資源整合與開發。
   3.辦理轄區資源網絡聯繫會議。
   4.辦理社區預防性服務方案活動。

4筆資料,第 1/1頁,

序號 標題 異動日期
1.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服務項目及資訊
2. 脆弱家庭案件通報
3.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個案轉介單
4.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服務(轉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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