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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團體申請

一、簡介:

職業團體係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業人員組成之團體,分為工商團體與自由職業團體。

二、職業團體籌組申請辦理方式、應備文件:

工商團體、自由職業團體應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發起人名冊(工商團體本市五家公司、行號以上,自由職業團體依各該團體法令規定之)各一式二份及各公司行號發起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營業登記證、證照影本一式二份,送本局審查辦理。申請人俟本局函復准予籌組後,再進行籌備工作(包括召開發起人會議、籌備會議及成立大會等)。

 

★承辦人員
工商團體:廖約聘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07
自由職業團體:陳科員 (04)22289111分機3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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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23
  • 發布日期: 2011-05-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7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