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社會福利總覽 > 身心障礙 > 身心障礙者福利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請領身心障礙證明

  1. 疑似身心障礙者可備齊最近三個月內一吋照片3張、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印章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辦理身心障礙鑑定(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另應帶受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及代辦委託書),無法臨櫃領表者,得申請郵寄服務。
  2. 於區公所申領身心障礙鑑定表後逕至鑑定醫院鑑定(申請流程工作天數大約41天)。
  3. 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流程及相關表單請詳見下方檔案下載
  4. 洽詢單位:本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聯絡電話

承辦人員

負責區域

04-25351159分機208、146

高約僱人員

太平區、大里區、霧峰區、豐原區、后里區、石岡區、東勢區、和平區、新社區、潭子區、大雅區、神岡區、沙鹿區、梧棲區、清水區、大甲區、外埔區、大安區、大肚區、烏日區、龍井區

04-22289111分機37312

邱約用人員

中區、北區、東區、南區、南屯區、北屯區、西區

04-22289111分機37314

黃約用人員

西屯區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28
  • 發布日期: 2017-12-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13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