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實際居住於本市之產婦皆可向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臺自費購買服務(1小時250元)。
(一)服務項目有:產婦照顧、月子餐製作、簡易家事清潔,及提供新生兒照顧等。
(二)產婦接受服務時應實際居住本市。
二、到宅服務從預產期前4個月起開始提供需求評估、簽約、媒合作業,產後到宅提供服務;本項服務由朝陽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提供服務。
三、服務地點:北屯天闊中心(臺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260號1樓)
服務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國定假日休息)
四、聯絡電話及傳真
電話:04-2436-9269
傳真:04-2436-5962
五、111年1月1日起變更到宅坐月子服務津貼請領方式,於111年1月1日(含)出生之新生兒,將統一請領生育津貼後再購買到宅坐月子服務。
六、包月優惠方案於113年8月1日起取消(指”以預產期8月1日以後的產婦”皆不適用包月優惠)且依113年4月18日公告後實施,113年4月18日前簽約者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