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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蔡怡君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321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700302251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蔡怡君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2款、第97條規定

公告事項:蔡怡君為本市私立OO幼兒園教育人員(幼教老師),經查民國10713113時許,對所照顧之兒少不當對待行為,已明顯過當,造成傷害情事,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2款規定。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9-23
  • 發布日期: 2018-04-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 點閱次數: 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