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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陳美雅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府授社婦字第103014675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陳美雅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3項及第95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陳美雅身為「金日歡唱卡拉OK(即金日小吃店)」負責人,於103年7月9日,未拒絕兒童及少年進入有女子坐檯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違反上開規定。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2
  • 發布日期: 2014-08-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