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700539291號
主旨:公告石源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3項、第95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石源戶為00-CUBE負責人,該場所於107年4月13日0時40分未拒絕兒少進入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查獲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3項規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0700539291號
主旨:公告石源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3項、第95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石源戶為00-CUBE負責人,該場所於107年4月13日0時40分未拒絕兒少進入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查獲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第3項規定。